红木新国标7月1日实施 树种、类别需对应标明
【中华建材网】7月1日,《红木》新标准将进入实施阶段。
2017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GB/T 18107-2017《红木》将代替原《红木》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 18107-2000),新标准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红木》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有何不同。
33个树种变29种
新国标出台,最受关注的还是树种的变化。通过与之前国标中的“五属八类三十三种”对比发现:
1、 紫檀属花梨木类中的鸟足紫檀、越柬紫檀被认定为大果紫檀的异名,未被列入红木树种;
乌足紫檀
越柬紫檀
大果紫檀
2、 黄檀属黑酸枝类中的黑黄檀被认定是刀状黑黄檀的异名,未被列入红木树种;
黑黄檀
刀状黑黄檀
3、 柿树属乌木类中的蓬塞乌木被取消;
蓬塞乌木
4、 此外,原属于柿树属乌木类的毛药乌木被归为条纹乌木类;
毛药乌木
5、 将原鸡翅木类中铁刀木属改为决明属。
铁刀木
《红木》新国标5属8类29种材延伸图
关注树种管制信息
在“红木类别一览表”中,除树种名称、商品名、主要产地,还增加了管制及保护信息。
细数发现,29个树种中,有17个树种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二管制;有3个树种被列入国家职务名录二级保护。其中,降香黄檀、刀状黑黄檀更是被“双重保护“。
GB/T 18107-2017《红木》国家标准中“红木类别一览表”
新标准判定红木树种,还是确定为类别。新标准中明确提出:“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判定为红木,并确定红木类别;在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中应标明红木类别的中文名、拉丁名及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