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拟将燃气具制造业务剥离出上市公司
长青集团在11月10日发布公告称,基于未来战略发展和资产优化的需要,拟将与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股权剥离出上市公司。
公告披露,2020年11月10日,长青集团(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与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甲方拟将与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股权予以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甲方相关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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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商定拟转让的子公司股权如下: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长青智慧生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长青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骏伟电器有限公司、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长青(越南)有限公司、极锐控股有限公司、贝克斯通国际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注:长青(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受让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长青(越南)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事宜。)
公告指出,鉴于乙方是甲方实际控制人何启强的配偶郭妙波和麦正辉的配偶何银英控制的企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据称,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受让甲方本次拟转让的子公司股权,最终价款及支付方式,由转让方、受让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长青集团方面指出,此次交易事项完成后,将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环保主业,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此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的交易事项将由转让方、受让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加以约定,并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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