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动排查燃气灶具等经营主体18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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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12月4日、5日,该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灶具生产、销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以销售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热水器等产品的经营主体为重点,对双流区内在售的燃气灶具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质量合格证明、型式检验报告、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存在利用非官方颁发的“荣誉证书(牌)”“品牌认定”等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排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来历不明”“三无产品”“以次充好”的家用燃气灶具和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经营违法行为。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出动70余人次,排查燃气灶具等经营主体181家。截止目前,排查发现展示非官方“荣誉证书(牌)”“品牌认定”标识经营主体6家,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不能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索证索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经营主体31家,均已责令整改、停止销售并限期提供相关证明。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如发现产品存在没有合格证明,未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信息,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形,不得进行采购和销售。
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并将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后续跟踪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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