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又出手 和谐明芯和义乌木林森整合了
近日,木林森发布公告称,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明芯”)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木林森”)进行整合。
吸收合并后,和谐明芯存续经营,义乌木林森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和谐明芯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其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和谐明芯为木林森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资料显示,和谐明芯成立于2016年7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灯饰、电子封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电镀)、销售;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制作(不含电镀);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以上三项经营范围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义乌木林森为木林森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义乌木林森成立于2016年8月8日,主要经营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灯饰、电子封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电镀)、销售;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制作(不含电镀);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以上三项经营范围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告显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和谐明芯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合并方暨存续方予以存续,并承继和承接被合并方义乌木林森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义乌木林森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被合并方,将予以解散并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鉴于合并双方均系木林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中,合并方无需向被合并方或其股东支付交易对价。
木林森表示,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资源,简化管理环节,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此外,和谐明芯和义乌木林森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仅是属公司内部股权整合,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日,木林森还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在关联交易中,公司预计 2019 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与参股公司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采购金额预计为 75,000 万元,关联销售金额预计为 155,000 万元;与参股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预计为 130,000 万元;与参股公司 Global Value Lighting关联销售金额预计为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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